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在这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我局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委“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工作思路,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依法统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优质的统计保障。
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预测研判,提高监测预警精度。根据市县经济运行研判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批零、建筑业、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预警研判,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早预警、早报告,力求统计预警精准高效,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59.69亿元,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0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42.05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增加值154.61亿元,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49亿元,增长5.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0501元,增长2.1%;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333 元,增长6.1%。1-10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0.2亿元,增长22.7%。固定资产投资89.08亿元,增长19.9%。
(二)立足强基固本,筑牢统计基层基础。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及时增补项目库、更新名录库、扩充“四上”库,完善和核准统计信息资料。指导“四上”企业、“四下”样本单位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统计台账,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不断规范统计基础。认真落实“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机制,力促企业投产达标、升规入库,项目应入尽入、应报尽报,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真实提供统计数据。2022年1-11月通过国家审核入库企业17家,其中:工业企业2家、建筑业企业2家,批发业企业1家,零售业企业2家,房地产业企业9家,服务业企业1家。新申报入库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数分别为73和12项。
(三)严格源头管控,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积极组织各专业人员不间断深入各镇(街道)、企业、项目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解答数据入库、数据报送等疑难问题,对企业基础资料规范化整理提供指导,了解基层动态,掌握经济动向,控制源头数据质量。加强“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力度,做到即审、即改、即验。经常性深入企业开展“四上”企业及相关调查单位数据核查,确保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今年,全县共核查调查单位 23家,其中:工业企业2家,服务业企业16家,劳动工资5家。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不断加大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全面了解统计有关常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也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公信力。二是都利用每年统计年报培训班(会)、日常专业培训会等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强化学习效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检查,将统计检查贯穿于普查、调查和日常统计工作当中,确保了统计基础工作更扎实、上报资料更及时、调查流程更规范、统计台账更健全、数据来源更清楚、资料保管更完善,切实发挥依法治统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驾护航作用。四是注重教育、培训以及法治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等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