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全力推进依法治统
11.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开展送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单位活动,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部门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内容,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人员统计法制意识。
12.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融合贯通。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合作,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联动机制、案件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融合贯通,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合力作用。继续与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联合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13.抓好统计部门平安建设。把统计部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平安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努力构建平安统计新格局。
14.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深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统有机结合,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2021年3月15日